一、国家宪法日与宪法宣传周的由来
2014年10月23日,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(讨论稿)》,提出将12月4日定为“国家宪法日”。2014年11月1日,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《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》,以立法形式成功将12月4日设立为“国家宪法日”。
2018年11月26日,中央宣传部、司法部、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发出通知,部署开展2018年“宪法宣传周”活动。2018年12月2日至12月8日的“宪法宣传周”活动是中国第一个“宪法宣传周”。
二、国家宪法日历年主题
2014年:弘扬宪法精神,建设法治中国。
2015年:弘扬宪法精神,推动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发展。
2016年:大力弘扬法治精神,协调推进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。
2017年: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维护宪法权威。
2018年:尊崇宪法、学习宪法、遵守宪法、维护宪法、运用宪法。
2019年:弘扬宪法精神,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。
三、国家宪法日设立意义
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仪式,传递依宪治国、依宪执政理念;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,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“教育日、普及日、深化日”,形成举国上下尊崇宪法、宪法至上、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;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。权力属于人民,权力服从宪法。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,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。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。